杨浦区税务局走进我校开展相关税务政策宣讲
发布时间:2018-09-07                             浏览次数:

    

     201895日下午两点,杨浦区税务局杨浦区税务局所得税科蒋健科长、第八税务所张友根所长走进我校,4号楼411会议室开展了税务座谈宣讲会,我校财务处、科学技术研究院相关人员,以及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理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后勤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旦科技园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复旦枫林科技园有限公司、上海复旦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复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财务部、企业管理部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宣讲座谈会。



当前,国家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号召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对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股权奖励或现金奖励。我校是第二批国家双创示范基地,正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杨浦区税务局为进一步宣讲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税务政策,主动联系我校财务处,我校财务处与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共同承办了此次座谈宣讲会。

座谈宣讲会上,蒋健科长重点宣讲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分别从股权奖励和现金奖励两方面,政策与案例相结合,进行了详细解读,与在座老师座谈、答疑解惑。

股权奖励方面,蒋健科长介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等分别于1999年、2007年、2016年出台了相关通知和公告,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于2016年印发了相关规程,获奖人完成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备案后,可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取得按股份、出资比例分红或转让股权、出资比例所得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加深大家的理解,蒋健科长还介绍了上海理工大学太赫兹项目实现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详细情况。

现金奖励方面,据蒋健科长介绍,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8年出台了相关办法、通知、公告等,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中获得的现金奖励,在符合一定条件、完成相关手续、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获奖人可以减按50%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宣讲后,在座老师踊跃提问,就自己关心的税务问题与杨浦区税务局进行了充分交流,并邀请杨浦区税务局经常走进我校开展税务宣讲,为大家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