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校办产业系列高级职务聘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1                             浏览次数:

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4年校办产业系列高级职务聘任工作。请各单位在11月21日前将材料交资产经营公司办公室。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聘任工作的基本原则

2014年校办产业系列高级职务聘任,按照学校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实施。

申报资格预审由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复旦大学校办产业系列高级工程师申报必备最低条件 (2008年)》负责完成,经校外同行评议后,学校将成立相应的评议组,评议组根据有关条件对申请人进行评议。

请按照学校整体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好校办产业系列的高级职务聘任工作。

二、聘任工作程序

1、启动聘任工作,个人报名

资产经营公司下发启动通知,接受各单位人员的申请。申报人应聘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供资产经营公司审核用: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其他系列)》, 1份;

2)《复旦大学高级职务聘任候选人成果情况登记表(其他系列)》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按顺序提供所填写的成果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论文首页、科研项目合同书、著作、以及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并请将体现个人信息要素部分进行标识);

3)学历(学位),各类职称考试成绩等。

2、资格预审

资产经营公司按照《复旦大学校办产业系列高级工程师申报必备最低条件 (2008年)》对申报者进行资格预审,填写《校产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

资产经营公司应在11月21日前完成资格预审工作,并将《校产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申报者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呈报表(其他系列)》、《复旦大学高级职务聘任候选人成果情况登记表(其他系列)》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人事处人才发展办。

3、校外同行评议

人事处统一组织校外同行学术评议工作。同行评议时,申报者需提供外审材料2套,每套材料包括(第1-3项装在档案袋内,第4项贴在档案袋封面):

1)《专家评议鉴定意见表(其它系列)》;

2)3篇任现职以来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著作或论文(复印件);

3)个人简历;

4)《送审论著、科研成果登记表》。

  

资产经营公司

  

2014年11月11日 

  

  

附件:

  

复旦大学校办产业系列高级工程师申报必备最低条件.pdf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表(其他系列).doc